Look no further. You came to the right ... place
2025.2.20:窗口受理通过,进入初审等待阶段。
硕士学历:对于硕士学历人才,需在本市重点机构工作,连续缴纳 1 年 2 倍社保基数(22792 元 / 月) 。本市重点机构主要指高新技术企业、重点产业领域企业、总部型企业等,如在上海某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硕士研究生,需保证在该企业工作期间,社保缴纳基数持续维持在 22792 元 / 月及以上,且缴纳时长满 1 年,方可满足人才引进对社保基数的要求 。
户口迁移办理:公示无异议后生成电子准迁证,申请人持准迁证回原籍迁出户口。长三角区域支持“跨省通办”,无需回原籍办理。完成户口迁出后,到上海落户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办理新户口本及身份证,户口本当天可取,身份证制作完成后会在15天左右邮寄到家 。
从学历获取的境外学习时间要求来看,也能侧面反映出政策对留学人员在特定阶段居留时间的关注 。如在国(境)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,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 1 年;硕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;本科学历累计在国(境)外学习时间须满 1 年以上(中外合作办学、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另有规定) 。这表明政策重视留学人员在相应学习或工作阶段的实际居留与经历 。同理,在上海社保累计阶段,长时间出境打破了在沪稳定工作的连贯性 。虽然政策未规定具体出境时长上限,但建议申请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长时间出境,以确保社保累计阶段符合 “持续在本市工作” 的政策精神 。若因特殊原因,如公司海外项目派遣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必须出境,应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,如公司派遣文件、会议邀请函、出入境记录等,以便在落户申请审核时,能向相关部门清晰说明出境的必要性及与在沪工作的关联,降低对落户申请的潜在不利影响 。